严嵩(1480年3月3日—1567年),字惟中(一作“维中”),号介溪,匠籍,国子生,治《诗经》,袁州府分宜介桥村(今江西省分宜县)人。二十一年(1542年),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后专直西苑,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晚年渐为世宗所疏远。后被御史邹应龙、林润等弹劾其罪行。四十一年(1562年)罢职,四十四年(1565年)被削籍抄家。两年后老病,寄食墓舍以死。严嵩利用世宗“果刑戮,颇护己短”的弱点,以事激怒世宗,戕害他人以成己私。吞没军饷,废弛边防,加剧了“北虏南倭”之患;招权纳贿,肆行贪污,进一步败坏吏治,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其诗文却清丽婉约,著有《钤山堂集》《钤山诗选》《直庐稿》《南宫奏议》《历宫表奏》《嘉靖奏对录》《南还稿》《振秀集》《流院逸稿》等。 ► 1089 篇诗文
高中进士
明宪宗成化十六年(1480年)正月二十二日,严嵩生于江西袁州府分宜县介桥村(今江西分宜县分宜镇介桥村),父亲严淮是位久考未成,而又醉心于权力的人,自然把一切的希望都放在儿子身上,于是便悉心的栽培、教导。五岁在严氏祠启蒙,九岁入县学,十岁过县试,十九岁中江西乡试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