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为官清廉,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出使滇南归来,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在就任陕西还里时,《明史》也明确记载:“官囊不满三十金”。当他看到宦官刘瑾擅权、贪赃枉法时,敢于直言纳谏,上书吏部部尚书,劝其秉政毋挠。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革职上告诸官,何景明虽已因病返乡,也难逃罢官厄运。
明成化十九年(1483),何景明出生,其母李氏梦见太阳落到了自己怀里,所以取名景明。
成化二十二年(1486),景明三岁时,其长兄景韶中了举人。二哥景阳也学有小成,这激励了何景明。景明天性聪明,六岁可以对联,八岁可以写文章,读书强记能力很强。
弘治八
在此之前,明代盛行台阁体,讲究粉饰太平、华贵等,注重形式。盛行八股文。何景明中进士之后,也当时的李梦阳、康海、王九思、边贡、徐祯卿、王廷相等,倡导文学复古。当时合称"明代前七子"。其主要主张是"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文章以适用为主,诗歌以反映现实、有韵味为好。
中国历史
何景明为官清廉,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出使滇南归来,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就任陕西还里时,《明史》也明确记载:"官囊不满三十金。"这在"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封建社会的官场中,的确是难能可贵。他立身能主持正义,宁折不阿。宦官刘瑾窃权乱政,朝中大臣敢怒不敢言,何景明毅然上书给吏部尚书许
何景明(公元1483—1521年),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并任内阁。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
何景明祖籍湖北,因先祖曾在罗田做官,就定居于罗田。元未红巾军起义时,何景明的高祖何太山为逃避战难,就移居河南信阳市东北90里的黄梅乡,决定做一个家民。朱元璋兵至信阳时,树起红、白两旗,说凡是随军者站在红旗下,为农者站白旗下,何太山毫不犹豫地站在白旗下。
何太山生了四个儿
在《兴隆祀丁曲》、 《罗女曲》、 《平坝城南村》、《偏桥行》等诗中,描绘了他行经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情风物。这些诗都具有一定的人民性。
但他的复古主张单纯从形式上着眼,并未注重继承古代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使文学创作走上错误倾向。因此,他的大多数作品思想平庸,艺术上缺乏特色。
何景明墓位于信阳市、金牛山管理区白坡飨堂村,现信阳师范学院内,体育馆北50米,新图书馆西100米处的山坳里。墓前原有何大复先生祠(即何家飨堂),大门墙上书有“世科”二字,后堂供奉何氏历代祖宗。祠外道左有神道碑,墓在祠后,墓前设有明代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青石透雕牌坊,横额书"天赐灵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