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事迹
673年(咸亨四年),年仅十八岁的郭元振考中进士,被任命为通泉县(今四川射洪)县尉。在任内,郭元振常做些违法之事,甚至铸造私钱、掠卖人口,百姓对他非常厌恶并深以为苦。
后来,武则天得知此事,将郭元振召入京城,准备将他治罪,却在与他交谈之后,发现
郭元振守边多年,无显赫武功,以建设、安抚见长,故能“克致隆平”,“安远定边”。他“武纬文经”,以诚信对待边疆少数民族,因而深得他们的爱戴,能化干戈为玉帛,不战而屈突厥、吐蕃之兵,这就是所谓的“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了。此等边将,对于保持边疆稳定、维护国家统一,具有重要作用。
郭元振十六岁时在太学读书,家中给他送来四十万钱。这时,有一个穿着丧服的人到他门前请求救济,并称:“我祖宗五代都没有安葬,希望您能接济我,让我能够办理丧事。”郭元振听后,也不问他姓名,就把家中寄来的钱全部给了他,没有丝毫吝惜之色。
779年(唐大历十四年),唐代宗评定前代功臣,郭元振与李孝恭、尉迟敬德等十四位凌烟阁功臣同列第二等二十四人之内。
780年(唐建中元年),郭元振与裴寂、刘文静等三十四人被定为功臣上等。
782年(唐建中三年),唐德宗追封古代名将六十四人,并为他们设庙
父亲:郭爱,以济州刺史之职致仕。
儿子:郭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