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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立于上,教弘于下——《资治通鉴·魏纪·魏纪十》https://m.gushiwen.cn/mingju/juv_0f701ec4fd78.aspx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
摘自《
资治通鉴·魏纪·魏纪十
》
译文
法令应该由国家最高层来制定,然后对下层的人进行教化。
注释
教:教化。弘:广大。
赏析
此句强调了立法的严肃和普法的原则,这关系到国家和个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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