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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

出自唐代岑参的《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译文只因为这五斗米的官俸,竟然要辜负这根钓鱼竿。

注释五斗米:指官俸。渔竿:钓鱼的竹竿,此处作垂钓隐居的象征。

赏析此句反用陶渊明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典故,暗喻诗人为了微薄的官禄不得不割舍闲适自得的生活的矛盾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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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岑参 岑参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
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
涧水吞樵路,山花醉药栏。
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人到三十才得个一命官,仕宦的念头快要消磨完。
自怜没有什么祖传家业,总不敢嫌弃这微小的官。
涧水吞没了采樵的小路,美丽的山花醉倚在药栏。
只因为这五斗米的官俸,竟然要辜负这根钓鱼竿。

注释
高冠:长安西部的高冠峪,因山内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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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首联感慨多年未得有做官的机会,到了三十多才好不容易有个官做,感慨这么多年做官的心情已经多半消退了。“三十始一命”,“一命”是官秩最低等,从八品,负责看守兵甲器杖、管理门禁锁钥,工作刻板琐碎。这对隐居耕读十载的岑参来说太失望了。于是感到“宦情多欲阑”,做官的念头消磨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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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岑参早年丧父,二十岁时,随兄至长安,求仕不成。他便随兄长在的高冠峪中,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天宝三年(744年),三十岁的岑参高中一甲第二名,但官运不顺,经吏部试后,仅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样的小官,他非常失望。于是作了这首《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岑参

岑参(718年?-769年?),荆州江陵(今湖北江陵县)人或南阳棘阳(今河南南阳市)人,唐代诗人,与高适并称“高岑”。天宝三载(744年),岑参进士及第,守选三年后获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任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后在天宝末年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幕府判官。唐代宗时,岑参曾任嘉州(今四川乐山市)刺史,故世称“岑嘉州”。约大历四年(769年)秋冬之际,岑参卒于成都,享年约五十二岁(51周岁)。文学创作方面,岑参工诗,长于七言歌行,对边塞风光,军旅生活,以及异域的文化风俗有亲切的感受,边塞诗尤多佳作。► 440篇诗文 ► 467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