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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出四百金偿之,不责券。

出自明代魏禧的《卖酒者传

  万安县有卖酒者,以善酿致富。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问:“汝能饮酒否?”量酌之,曰:“毋盗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倾跌破瓶缶,辄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归。由是远近称长者。

  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相对咨嗟。卖酒者问曰:“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聚饮者曰:“吾侪保甲贷乙金,甲逾期不肯偿,将讼。讼则破家,事连吾侪,数姓人不得休矣!”卖酒者曰:“几何数?”曰:“子母四百金。”卖酒者曰:“何忧为?”立出四百金偿之,不责券。

  客有橐重资于途者,甚雪,不能行。闻卖酒者长者,趋寄宿。雪连日,卖酒者日呼客同博,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客多负,私怏怏曰:“卖酒者乃不长者耶?然吾已负,且大饮啖,酬吾金也。”雪霁,客偿博所负,行。卖酒者笑曰:“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天寒甚,不名博,客将不肯大饮啖。”尽取所偿负还之。

  术者谈五行,决卖酒者宜死。卖酒者将及期,置酒,召所买田舍主毕至,曰:“吾往买若田宅,若中心愿之乎?价毋亏乎?”欲赎者视券,价不足者,追偿以金。又召诸子贷者曰:“汝贷金若干,子母若干矣。”能偿者捐其息,贫者立券还之,曰:“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其坦然如是。其后,卖酒者活更七年。

  魏子曰:吾闻卖酒者好博,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喧争无家人礼。或问之,曰:“儿辈嬉,否则博他人家,败吾产矣。”嗟乎!卖酒者匪唯长者,抑亦智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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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江西)万安县有个卖酒的人,因为擅长酿酒而变得富有。一生从不欺负他人。如果遇见被(主人)派来买酒的奴仆、婢女,一定问:“你能饮酒吗?”有时遇到(奴仆、婢女)走路不稳跌倒摔破了装酒的器皿,就让他们回家拿瓶子,重新装好酒,让(奴仆、婢女)拿着回去。因为这些,远近的人都称赞他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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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禧

魏禧(1624年3月2日~1680年11月17日)明末清初散文家,与汪琬、侯方域并称清初散文三大家,与兄际瑞、弟礼合称宁都三魏,三魏兄弟与彭士望、林时益、李腾蛟、岳维屏、彭任等合称易堂九子。字冰叔,一字叔子,号裕斋。江西宁都人,明末诸生,明亡隐居翠微峰勺庭,人称勺庭先生。后出游江南,以文会友,传播其明道理、识时务、重廉耻、畏名义的学说,结纳贤豪,以图恢复。他的文章多颂扬民族气节人事,表现出浓烈的民族意识。还善于评论古人的业迹,对古人的是非曲直、成败得失都有一定的见解,著有《魏叔子文集》。► 18篇诗文 ► 110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