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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天地有法乎?

出自清代洪亮吉的《治平篇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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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及注释

译文
  人没有不愿意当安定社会的老百姓的,人没有不愿意当长期安定的社会的老百姓的。社会安定一百年以上,可以算长久了。可是说到它的住户人口,就比三十年以前增加了五倍,比六十年以前增加了十倍,比一百年以前、比一百多年以前不只增加了二十倍。

  试以一个家庭来计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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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文章以“治平”名篇,开头即从“治平“说起。先放纵一笔,指出人们的一种共同的心理:乐意生活在治平之世;再进一层:乐意长久生活在治平之世。接着笔锋一转,直入正题: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治平既久,然而带来人口急速增长这一社会问题。如此行文,意在突出论题的重要性,说明人口问题关系到国家能否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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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治平篇》选自 《洪北江全集·意言》。《意言》写于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是一组议论散文,共二十篇。所论内容广泛,涉及哲学、世风、吏治、社会经济等各种问题,其中有不少独到的见解。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全国人口为一亿四千三百四十万多,到五十五年则有三亿零一百四十八万之多,五十年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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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这篇文章讨论的是与人口有关的问题。文章一开始即摆出了这一矛盾现象,接着以房屋田地为例加以说明;作者指出,人口的增长超过了自然条件与人为补救措施的限度,天地与君相都无能为力,这就隐伏着危机。他认为人口增长过快会对社会稳定会造成负面影响,对经济发展也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因此向当时的统治阶层提出,应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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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吉

洪亮吉(1746~1809)清代经学家、文学家。初名莲,又名礼吉,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晚号更生居士。阳湖(今江苏常州)人,籍贯安徽歙县。乾隆五十五年科举榜眼,授编修。嘉庆四年,上书军机王大臣言事,极论时弊,免死戍伊犁。次年诏以“罪亮吉后,言事者日少”,释还。居家十年而卒。文工骈体,与孔广森并肩,学术长于舆地。洪亮吉论人口增长过速之害,实为近代人口学说之先驱。► 449篇诗文 ► 38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