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浣花溪水流的上游溪畔,主人选择有树林池塘并且景色幽雅之地为我筹建草堂。
他们知道我愿在城外少尘俗之事的地方卜居,这个地方另外还有清澈的江水,以销除我行旅怀乡的愁思。
我仿佛看到那无数的蜻蜓一齐在天地间飞翔,一对紫鸳鸯同在溪水上出没。
如果兴会所至
此诗首联写出草堂的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并透露出选择在此处营造的原因:浣花溪碧水蜿蜒曲折,绕着草堂潺潺流过,花草树木郁郁葱葱,环境幽静,令人沉醉。在幽静的地方居住有两大好处:一是少烦扰,二是洗客愁。这正符合诗人当时的状态。
颔联从人的角度诠释“林塘幽”,实际上是写出了为什么
此诗是上元元年(760年)春天,杜甫开始卜居成都西郭草堂时所作。乾元二年(759年)年底,杜甫一家由同谷到达成都,在草堂寺暂时居住了一段时间。诗人在亲友的帮助下筹划在寺旁空地营造草堂,有了安身处所,喜不自禁地创作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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