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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野色

范仲淹 范仲淹〔宋代〕

非烟亦非雾,幂幂映楼台。
白鸟忽点破,残阳还照开。
肯随芳草歇,疑逐远帆来。
谁会山公意?登高醉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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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不是烟,也不是雾,它浓密地笼罩着楼台。
白鸟掠过将它点破,夕阳斜映又将它照开。
它怎么愿随着芳草的消歇而寂灭远去?我真怀疑,它正追随着那远远的白帆,渐渐到来。
有谁能知道山公的情趣,他天天登高远眺,沉湎野色之中,大醉方归。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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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李白诗“芳草换野色”,杜甫诗“竹风连野色”,姚合诗“嫩苔粘野色”,这些诗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这首诗里的“野色”,却别有所指,指一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非烟非雾,可开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难以实指,不可名状,无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诗人凝神四望,触目皆是这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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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野色》是一首五言律诗。此诗把虚无的、难以名状的境界描绘得活灵活现,诗中所写的景物与野色相映照,虚虚实实、藏头露尾,如同云中龙,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图画。整首诗表现出诗人敏锐的观察力和对自然的热爱之情,以及他那旷达、乐观的情怀。

范仲淹

范仲淹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356篇诗文 ► 197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