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洛水两岸青山对峙,船顺流东行。东南方向的山谷渐趋开阔,洛水由此与黄河相通。
远天边稀疏的树影依稀可辨,夕阳映照下,奔涌的河面光影明灭。
想起几年前伊河畔那孤零零的村落,眼前雨霁初晴,一只孤雁在朔风中向南飞去。&
韦应物于大历八年(773)秋冬之间,曾南下江淮,准备到广陵(今江苏扬州)去谋事。在广陵盘桓了八九个月,一事无成,于大历九年(774)秋天,怀着怅然若失的心情北归,在淮水边上遇见了过去在洛阳耐的同僚李主簿,写下了这首名篇。
参考资料:
唐德宗建中四年,韦应物从尚书比部员外郎调任滁州刺史。他从长安出发,先到洛阳,再沿洛水乘船经巩县入黄河,顺流东下前往滁州。途中写下这首诗,寄给他在洛阳县丞任上的同僚。
“夹水”二句写沿洛水东行,两岸青山连绵不绝,行至东南山口,地势豁然开朗,便由此进入黄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