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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秃记

曾巩 曾巩〔宋代〕

  秃秃,高密孙齐儿也。齐明法,得嘉州司法。先娶杜氏,留高密。更绐娶周氏,与抵蜀。罢归,周氏恚齐给,告县。齐赀谢得释。授歙州休宁县尉, 与杜氏俱迎之官,再期,得告归。周氏复恚,求绝,齐急曰:“为若出杜氏。” 祝发以誓。周氏可之。

  齐独之休宁,得娼陈氏,又纳之。代受抚州司法,归间周氏,不复见, 使人窃取其所产子,合杜氏、陈氏,载之抚州。明道二年正月,至是月,周氏亦与其弟来,欲入据其署,吏遮以告齐。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趋归,捽挽置庑下,出伪券曰:“若佣也,何敢尔!”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久之,以布衣书里姓联诉事,行道上乞食。

  萧贯守饶州,驰告贯。饶州,江东也,不当受诉。贯受不拒,转运使始遣吏祝应言为覆。周氏引产子为据,齐惧子见事得,即送匿旁方政舍。又惧, 则收以归,扼其喉,不死。陈氏从旁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甕水中,乃死, 秃秃也。召役者邓旺,穿寝后垣下为坎,深四尺,瘗其中,生五岁云。狱上更赦,犹停齐官,徙濠州,八月也。

  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司法张彦博改作寝庐,治地得坎中死儿,验问知状者,小吏熊简对如此。又召邓旺诘之,合狱辞,留州者毕是,惟杀秃秃状盖不见。与予言而悲之,遂以棺服敛之,设酒脯奠焉。以钱与浮图人升伦, 买砖为圹,城南五里张氏林下瘗之,治地后十日也。

  呜呼!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二十九日,南丰曾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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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秃秃,是高密县人孙齐的儿子。孙齐考中明法科,因而得到嘉州司法参军的职务。他先前已经娶有妻子杜氏,将杜氏留在家乡高密,孙齐却将这事隐瞒起来,用欺骗的手段又娶周氏,与周氏一起到蜀中赴任。任期满后,一块儿回高密,周氏才知道孙齐已有妻室,怨恨孙齐骗了她,于是告到县里,孙齐向县官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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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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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这篇散文作于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十月二十九日。只有五岁的秃秃被生父害死,被埋在官坻寝室后墙下。后任官吏张彦博改建房子时,掘地发现了孩子的尸体,经调查,就是秃秃。张彦博与作者说了这件事,他们都很悲痛,于是置备了棺材衣服收敛秃秃,设酒肉祭尊他,请和尚念经超度他,买砖修墓,正式安葬了秃秃。作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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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这篇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全文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刻画出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是一篇出色的散文。

曾巩

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 522篇诗文 ► 374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