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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天理为百姓

王梵志 王梵志〔唐代〕

天理为百姓,格戒亦须遵。
官喜律即喜,官嗔律即嗔。
总由官断法,何须法断人。
一时截却头,有理若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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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梵志

王梵志

卫州黎阳人。约唐初数十年间在世。幼时家境尚殷富,多读诗书,曾有妻室儿女,中年后家业败落,遂皈信佛教。晚况萧条,享年逾七十。喜作诗宣弘佛理,劝诫世人,多用村言俚语,唐时民间流传颇广。有集。► 10篇诗文 ► 18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