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不复猎
《虞初新志》〔清代〕
休宁县有村民张五,以猎为生。张尝逐一母鹿。鹿将二仔行,不能速,遂为张五所及。母鹿度不可免,顾旁有浮土,乃引二子下,拥土覆之,而身投于张五网中。值张母出户,遥望见,遂奔至网所,具以所见告子。即破网出鹿,并二仔亦纵之。张母曰:“人有母子之情,畜亦有之。吾不忍母死仔孤,故破网纵仔。”张五闻之,心感动焉。由是焚网,永不复猎。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休宁县有一个村民叫张五,依靠打猎谋生。张五曾经追赶一只母鹿。母鹿带着两只鹿仔走,不能迅速逃跑,将要被张五追赶上。母鹿知道自己不能幸免于难,回头看见旁边有一个土堆,于是带着鹿仔到土堆下,用土覆盖在小鹿身上,而自己却投向张五的网中。正赶上张五的母亲出门,远远地看见了这一幕,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