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悔铭
寇准〔宋代〕
官行私曲,失时悔。
富不俭用,贫时悔。
艺不少学,过时悔。
见事不学,用时悔。
醉发狂言,醒时悔。
安不将息,病时悔。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为官时徇私枉法,利用职权行使不正当的行为,等到失事时才后悔。
富贵时不节省,到贫困时才后悔。
不趁着年轻时学一门手艺,等到上了年纪自然就知道后悔了。
看到本事不去学,等到需要用的时候,就会后悔。
喝醉后控制不住情绪胡言乱语,醒来后就会后悔
寇准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天禧元年,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起为相(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天圣元年 (1023) 九月,又贬寇准衡州司马,是时寇准病笃,诏至,抱病赴衡州(今衡阳)任,病故于竹榻之上,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皇佑四年,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帝为篆其首曰“旌忠”。寇准善诗能文,七绝尤有韵味,今传《寇忠愍诗集》三卷。► 313篇诗文 ► 41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