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绝·为女民兵题照
毛泽东〔近现代〕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黎明时的阳光刚刚照到进行军事训练的场地,女民兵英姿飒爽手持五尺枪。
中华儿女志向不凡,不爱红艳美丽的装扮,而爱革命的武装。
注释
这首诗最早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出版的《毛主席诗词》。题照,为照片题字或题诗。
飒爽:豪
创作背景
1959年10月1日,民兵方队接受检阅后,李原慧全副武装地照了相,并将照片珍藏在自己的皮包里。1960年冬,毛泽东去浙江、广东等地调查研究,李原慧等作为工作人员随行。此照偶然为毛泽东所见,李原慧便将其送给了毛泽东,毛泽东为照片作了一首七绝。1961年春,毛泽东在北京中南海菊香书屋,在宣纸上再次书
赏析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
简析
《七绝·为女民兵题照》是一首七言绝句。该诗通过对女民兵军事训练的勾画,浓缩展示了中国妇女前所未有的飒爽英姿,赞美了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的英雄气概,颂扬了新中国妇女崭新的精神风貌和随时准备保卫祖国的不凡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