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令董宣
《资治通鉴》〔宋代〕
陈留董宣为洛阳令。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人,将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须棰,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陈留人董宣担任洛阳令。当时湖阳公主的奴仆白天行凶杀人,因为躲在公主家里,官吏不能去抓他。等到湖阳公主外出时,却用这个杀人的奴仆作陪乘。董宣在夏门亭等候湖阳公主,截住公主的车,拦住公主的马,用刀划地,大声列举公主的过错,呵叱那个奴仆下车,于是格杀了他。湖阳公主立即还宫告诉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