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十二首 其六
释函是〔明代〕
捡点作天子,天命不可违。黄袍竟加身,人心奚所私。
惭负若之何,清夜终难欺。试以询仁后,处此宜胡为。
干戈将揖让,遂古良有之。百姓讵勿恤,残虐当歼夷。
事类乖中情,君子之所非。幼主岂独夫,恩遇匪丛疑。
姬公苟莫恃,孺子谁与归。申菽其不芳,粪壤以充帷。
沧溟胡宁枯,昆崙胡为移。荃蕙化为茅,久旷安足知。
赵氏一块肉,三百以为期。
释函是
函是(一六〇八——一六八六),字丽中,别字天然,号丹霞老人。本姓曾,名起莘。番禺人。年十七补诸生,与里人梁朝钟、黎遂球、罗宾王、陈学佺辈,并以高才纵谈时事,举明思宗崇祯六年(一六三三)乡试第二。会试不第,谒僧道独于庐山,祝发于归宗寺。既返广州,主法诃林。明亡,徙番禺雷峰,创建海云寺,举家事佛。孤臣节士,皈依者众。历主福州长庆、庐山归宗,及海幢、华首、丹霞、介庵诸刹,晚年主法雷峰。著有《瞎堂诗集》等。清陈伯陶编《胜朝粤东遗民录》卷四有传。► 1724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