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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岳两次还金

《金陵琐事》〔明代〕

  秀才何岳,号畏斋。曾夜行拾得银贰百余两,不敢与家人言之,恐劝令留金也。次早携至拾银处,见一人寻至,问其银数与封识皆合,遂以还之。其人欲分数金为谢。畏斋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此数金乎?”其人感谢而去。又尝教书于宦官家,宦官有事入京,寄一箱于畏斋,中有数百金,曰:“俟他日来取。”去数年,绝无音信,闻其侄以他事南来,非取箱也。因托以寄去。夫畏斋一穷秀才也,拾金而还,暂犹可勉;寄金数年,略不动心,此其过人也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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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秀才何岳,号畏斋,曾经在夜晚走路时捡到二百余两白银,但是不敢和家人说起这件事,担心家人劝他留下这笔钱。第二天早晨,他携带着银子来到他捡到钱的地方,看到有一个人正在寻找,便上前问他,回答的数目与封存的标记都与他捡到的相符合,于是就还给了他。那人想从中取出一部分钱作为酬谢。何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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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本文选自明代周晖所作《金陵琐事》。主要讲述了何岳两件事:一是他在夜晚捡到二百余两白银归还失主,并拒绝失主的酬谢;二是他在做官人家教书时,官吏将装有数百两银子的箱子寄放在他那里,多年后官吏无音信,他仍通过官吏的侄子将箱子归还。这两件事充分表明了何岳拾金不昧与寄金不昧的高尚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