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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墓

干宝 干宝〔魏晋〕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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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楚国的干将、莫邪夫妇给楚王锻造宝剑,三年才造成。楚王很生气,想杀掉他们。宝剑有雌雄两把。干将的妻子怀孕要分娩了,丈夫便对妻子说:“我们给楚王铸造宝剑,三年才造成。楚王生气了,我去进献宝剑时他必定会杀我。你如果生下的孩子是男的,等他长大了,就告诉他说:‘出门望南山,可以看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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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宝

干宝

干宝,生卒年不详,东晋新蔡(今河南省新蔡县)人,字令升。著述颇丰,主要有《周易注》、《五气变化论》、《论妖怪》 、《论山徙》、《司徒仪》、《周官礼注》、《晋记》、《干子》、《春秋序论》、《百志诗》、《搜神记》等。其祖父干统,三国时为东吴奋武将军都亭(今湖北恩施)侯,父干莹,曾仕吴,任立节都尉,迁居海盐。干宝自小博览群书,晋元帝时担任佐著作郎的史官职务,奉命领修国史。后经王导提拔为司徒右长史,迁散骑常侍。除精通史学,干宝还好易学,为撰写《搜神记》奠定基础。► 13篇诗文 ► 193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