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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逆旅小子

方苞 方苞〔清代〕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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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戊戌年秋九月,我从塞上回京师,在石槽过夜。旅店的小男孩身体瘦弱可怜,穿着破布单衣,没有鞋袜穿,而店主人很凶狠地用鞭子抽打他,小孩儿哭得很凄惨。问左右邻居人家,他们说:“这是店主人的哥哥留下的孤儿。他们有一小块田地,牲口农具生活用品大体都具备,店主人怕这小孩儿长大了和他分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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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这篇文章作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作者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路经石槽时,在客栈里见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备受店主欺凌和虐待,讯问四邻,才知是店主的亲侄子,店主因怕孩子长大后和他分家产,便百般折磨,欲置之于死地。作者回京后将此事书告京兆尹,请其捕诘,以伸张正义,保全孩子性命。但几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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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逆旅小子》是一篇散文。这篇散文通过对“逆旅小子”不幸遭遇的描写,不仅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作者对百姓的同情,而且对官吏玩忽职守表示了不满。作者主张为官应该能除民众的疾苦,否则同贪官污吏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官吏不能尽职,朝廷就应严加督查。这篇文章于记叙中穿插议论,叙事脉络清楚,文笔洗练冷峻。

赏析

  在方苞散文中,这篇是清通雅洁的代表性作品。文章记叙了一个孤儿悲惨的遭遇,读来催人泣下。

  文章通过对“逆旅小子”不幸遭遇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对民生疾苦的一定关心和同情,对邻里的无关痛痒,不闻不问的态度的不满,对为民父母的官吏不给孤苦无告的人作主,视民命如草芥的官风的谴责,对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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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

方苞

方苞(1668年5月25日—1749年9月29日),字灵皋,亦字凤九,晚年号望溪,亦号南山牧叟。汉族,江南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市凤仪里)人,生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六合留稼村)。桐城“桂林方氏”(亦称“县里方”或“大方”)十六世,与明末大思想家方以智同属“桂林方氏”大家族。是清代散文家,桐城派散文创始人,与姚鼐[nài]、刘大櫆合称桐城三祖。► 19篇诗文 ► 118条名句